律师解析:关于赔偿损失之请求权方面的诉讼期限,既可出现中止情形,也可能遭遇中断情况,然而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出现终止的情况。 所谓诉讼时效中止,即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法定原因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其请求权时,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将暂时停止进行。 至于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指由于法定原因的出现,使得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失去效力,待到时效中断的原因消失之后,诉讼时效期间才会开始重新计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